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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米变250米,坪山新地标变“矮”了!华侨城坪山商地规划调整

规划先锋

规划先锋

2019.10.22 11:25浏览:43836

坪山新地标要变“矮”了!


10月2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变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G11337-0105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示》。


公示中表示,原定建设300米+的地标性建筑,调整为不高于250米。


G11337-0105号宗地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与体育二路交汇处西南侧,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合同变更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将“地块内须设置一栋高度达300米以上的建筑”条款修改为“建筑高度不高于250米”;


二、删除“沿坪山大道一侧应设置不小于3.6米宽的骑楼”条款。



1月11日,华侨城拿下坪山商地,规定需建300米+高楼


12月10日下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宗地号G11337-0105延期至2019年1月11日拍卖,并将竞买申请人条件由深圳注册企业调整为中国境内或香港注册企业。


该地宗地编号为G11337-0105,土地位置坪山区中山大道与体育二路交汇处西南侧,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面积24613.93平方米,建筑面积1969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3.34亿元,保证金4.668亿元,土地使用年限40年。


1月11日,2019年深圳土地“第一拍”,该坪山商业用地由华侨城23.34亿获得。




1月11日拍地宗地出让条件(部分):


1、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酒店自持比例不低于70%(≥35000平方米),自持部分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后可整体转让,剩余(≤15000平方米)仅能整体转让;商业自持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自持部分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


2、地块内须设置一栋高度达300米以上的建筑。(以调整为不高于250米


3、建筑方案应结合轨道站点进行统筹设计,并在建筑内部整合设置地体出入口、地铁风亭和自行车停车场;北侧涉及轨道14号线安全保护区,方案设计时应征求地铁建设运营单位意见。


坪山新地标,与世茂组成“双子塔”


由于华侨城坪山商地邻近世茂地块,与世茂的要建的300+米高楼,组成双子塔。


世茂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1万㎡,总建面约29万㎡,分两期开发,作为坪山地标性综合体,规划打造1栋超300米高的甲级写字楼、1栋商务公寓楼及几栋商场组成的分体式街区型商业。




如今,华侨城坪山商地300+米摩天楼调整为不高于250米,虽然高度降低,但是不失仍为坪山新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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