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浩思-安居先锋 媒体
2023.2.3 13:58浏览:3521
牛浩思-安居先锋 媒体
2023.2.3 13:58浏览:3521
公众号“深圳安居房”,实时传递深圳安居房、深圳公租房、深圳人才房等相关信息!安居路上一路相伴,还有专属安居公租论坛 bbs.szhome.com/500070.html
前言:本文内容节选并转载自GOV链接官网,链接如下
http://zjj.sz.gov.cn/gkmlpt/content/10/10386/post_10386642.html#2037
本文来自附件7,第二章(目前只是意见稿阶段)
第十一条:申请主体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和认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因残疾等不能独立生活,需要由申请人进行抚养的除外。
申请人年满三十五周岁未组建家庭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和认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申请人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