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楼市大事
2024.6.1 09:47浏览:46827
东莞楼市大事
2024.6.1 09:47浏览:46827
5月31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办理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于2024年5月21日公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的要求,根据新修改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之规定,遗失、灭失声明不再按原规定刊发声明15个工作日。
即日起,东莞市范围内申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补发的,在中心门户网站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东莞楼市大事】 所属房网/咚咚找房平台 资讯中心团队原创号,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转公众号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文部分信息及图片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