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大事
2024.9.10 11:50浏览: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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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住建局两个人才房项目有房源启动配售!
分别是和郡府、新城华苑,两项目分别配售235套、68套住房,均为3房单位,其中,和郡府89平,新城华苑85平,配售价格分别为46926元/平、30482元/平。
实行集中认购、分队列摇号排序选房,认购申请家庭应线上提交认购申请,选房队列顺序依次为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第四队列,同一选房队列中高层次人才、高精尖稀缺人才优先选房!
1、和郡府项目: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与广深公路交汇处东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配售均价为4692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含室内装修)。
本批次配售住房共235套,均为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三房户型。
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交房标准见样板间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线上申请认购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9:00至2024年9月17日18:00。
房源安排:
本批次配售住房共235套,均为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三房户型。
(一)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三房户型住房。
(二)3人家庭可认购三房户型住房(认购三房户型住房的为第四队列)。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2、新城华苑项目: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展林路与展景路交汇处西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本批次配售住房共68套,三房常规户型16套,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三房无障碍户型52套,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
项目配售均价为3048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
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04-03地块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
线上申请认购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2:00至2024年9月8日18:00。
房源安排:
本批次配售住房共68套,其中: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的三房常规户型16套,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的三房无障碍户型52套。
(一)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三房户型(含无障碍)住房。
(二)3人家庭可认购三房户型(含无障碍)住房【认购三房户型(含无障碍)住房的为第四队列】。
(三)本通告发布前已购买本项目两房户型的3人家庭(购买2023年9月配售批次、2023年12月配售批次、2024年2月批次及2024年6月批次两房户型的3人家庭除外),可以申请认购本批次住房的三房常规户型住房,并纳入第四队列选房。选定三房常规户型住房后,再向开发建设单位退回原购买的两房户型住房。
(四)本通告发布前已购买本项目两房户型的3人家庭,可以申请认购本批次住房的三房无障碍户型住房,并纳入第四队列选房。选定三房无障碍户型住房后,再向开发建设单位退回原购买的两房户型住房。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无障碍住房优先面向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或老年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判定时点为认购截止日)的认购申请家庭配售,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其他认购申请家庭配售。
认购方式:
申请人可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或者属于深圳市人才主管部门备案的高精尖缺人才(2021年以来成功申报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的人才、“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获聘人才);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人才认定标准与第一队列相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且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或者属于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者属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才,或者属于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四)第四队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第一、第二、第三队列中任一队列的申请条件,家庭人口数为3人,且认购意向为三房户型。
申请家庭的学历、职业技术资格、户籍、社保、年龄、家庭人口数等以认购截止日的情况确定。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材料:
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6.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7.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8.“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能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9.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的,提供在认购截止日前由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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