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锋
2024.12.20 09:27浏览: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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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两个旧改获批!
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拟拆除用地面积68133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2023年2月,布吉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作启动大会召开,表示该项目由华润置地操刀,为莲花山庄片区的改造打开新局面,助力布吉新城打造成为产城共生的枢纽活力新城。
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公示,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00077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该项目紧邻地铁五号线杨美站。
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获批!华润操刀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
《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审议通过,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
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布吉,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布吉李屋股份合作公司,拟拆除用地面积68133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044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2024年10月,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发布公示,申请将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FNBJ51等十二宗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将宗地号/编号/方案号:FNBJ51,FNBJ52,FNBJ53,FNBJ54, FNBJ55, FNBJ56, G06107-6054,G06107-200,G06107-282,G06316-14(FNBJ36),共计26363.88平方米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根据深规土龙函﹝2015﹞2463号《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非农建设用地剩余指标情况的复函》和2016年4月7日我司会议纪要,分配至深圳市南下股份合作公司及深圳市三村股份合作公司约2356.56平方米的剩余指标。
上述十二宗共计28720.44平方米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使用,最终调入指标面积以政府相关批复为准。
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事项经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委员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予以公证。
2023年2月,布吉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工作启动大会召开。
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老街片区。作为布吉新城重点规划区,项目以打造布吉城市秀场,彰显城市生态文化生活方式进阶地为目标,把莲花山庄城市更新单元打造成布吉复合都市中心、生态健康公园城市社区、城市中央活力文化社区的新高地。
项目有华润置地操刀,为莲花山庄片区的改造打开新局面,助力布吉新城打造成为产城共生的枢纽活力新城。
2023年2月,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涉及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范围占补平衡方案的公示。
此次占补平衡拟调出共3个地块,位于布吉街道凤凰社区和布吉圩社区,规划清平高速东侧、龙岭西路南侧、老墟路北侧、南环西路两侧,总用地面积为162749.35平方米。拟调入地块位于龙园片区重点更新单元申报范围,拟调入地块用地面积162749.35平方米。
坂田杨美社区上段片区旧改获批!紧邻地铁五号线杨美站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示《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
《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审议通过,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
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坂田,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00077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633平方米公园绿地、不少于29653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234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申报主体深圳市宏一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广东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一家潮州房企。
2018年,龙岗管理局对龙岗区《[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0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第二次公示,其中就包含本次获批的杨美社区上段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区域。
DY10号控制单元用地面积约33公顷,位于深圳市坂雪岗科技城南部,布龙路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紧邻地铁五号线杨美站,交通区位优越,距坂雪岗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约1公里,产业区位优势明显。
DY10号控制单元规划建设总量为80万平方米(包括移交政府的储备用地建筑面积,不包括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现状保留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量分配如下:
1.非农建设用地规划建筑量10.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类型不高于8.5万平方米,商业类型2.1万平方米;
2.GX01和GX02单元规划建筑量49.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类型不高于39.5万平方米,商业类型10万平方米,更新单元内移交政府的储备用地的建设量不占用更新单元规划总量指标,GX03单元规划建筑量5.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类型不高于4.0万平方米,商业类型1.7万平方米;
3.移交政府的储备用地规划建筑量14.2万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14.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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