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锋
2025.6.7 07:47浏览:1266
规划先锋
2025.6.7 07:47浏览:1266
近日,深圳两个土整项目公布新规划进展!
龙华大浪新石社区石凹马园埔地块土整留用地土整单元规划草案公示,拟安排留用土地总面积60489.8平方米,规划容积暂定为382310平方米,其中住宅32935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福田区裕亨花园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住宅类产权调换补偿商品房按建面1:1.2且不低于套内建面1:1补偿;非商品房按建面1:1补偿。
龙华石凹马园埔地块土整项目留用地规划草案公示!
规划暂定住宅建面33万平
近日,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石凹马园埔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
大浪街道新石社区石凹马园埔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项目实施范围125666.0平方米。
经规划研究,项目拟安排留用土地总面积60489.8平方米,规划容积暂定为382310平方米,其中住宅32935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2960平方米[含一处18班幼儿园78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一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一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一处党群服务中心(含便民服务站)3210平方米、一处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一处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一处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一处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一处托育机构700平方米、一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一处公交首末站3200平方米、一处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另配建社会停车场(库)(200个),三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共1800平方米)和两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共3200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母婴室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核定。
本次规划草案对[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用地和道路进行优化整合,调整情况如下:
1.将原法定图则02-21地块、02-22地块、02-23地块、02-24地块、02-25地块、02-26地块、02-27地块、02-28地块、02-29地块、02-30地块、02-31地块、02-32地块、02-33地块进行拆分和整合,重新规划为02-21地块、02-22地块、02-23地块、02-24地块、02-27地块、02-28地块、02-29-1地块、02-29-2地块、02-30地块、02-31地块、02-32地块、02-33地块,其中:
留用土地02-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1998.1平方米,容积率为“6.4”;
留用土地02-3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8036.9平方米,容积率为“6.1”;
留用土地02-3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0454.8平方米,容积率为“6.4”;
02-2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596.1平方米;
02-2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613.9平方米;
02-23地块与02-25地块合并为02-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101.7平方米;
02-24地块与02-26地块合并为02-2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1593.3平方米;
02-29地块拆分为02-29-1地块和02-29-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为6893.6平方米和4906.8平方米;
02-2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用地面积10290.3平方米;
02-3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6085.8平方米;
02-3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不变,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4000.2平方米。
2.打通和落实片区内规划支路——石美路、石丽路、浪奔路,其中石美路、石丽路和石凹路西段道路红线宽度调整为16米;浪奔路道路红线宽度调整为22米。
福田裕亨花园土整项目公示,住宅建面1:1.2置换
近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深圳市福田区裕亨花园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项目位于福田区福田街道渔农社区,东至渔盛路,南临裕亨路,西至海悦华城,北至渔农村二号通道。
项目已列入市202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为2025年续建项目。项目实施范围15668.67平方米。
《实施方案》概算金额为74358万元至377431万元,根据选择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情况,具体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补偿方式:本项目采用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产业调换补偿:
住宅类商品房按照建面1:1.2且不低于套内1:1置换;非商品房住宅按建面1:1置换。
商业商品房按同功能建面1:1进行补偿,非商品房商业按照同功能建面1:0.9置换。
【规划先锋】 所属房网/咚咚找房平台 资讯中心团队原创号,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转公众号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文部分信息及图片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