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锋
2025.6.17 09:42浏览: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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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公示《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项目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处于东纵路、龙坪路、香江路、江岭路围合区域。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33108.3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15131.5平方米。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0309.5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2072.9平方米),规划容积426330平方米,其中:
住宅388500平方米(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54328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4000平方米(含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母婴室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3830平方米,其中2处12班幼儿园801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5平方米/处,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处),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处)占地34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4处)占地2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项目包含18栋39-45层住宅楼,以及2个12班的幼儿园,36班九年制学校组成。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特发君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占比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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