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爆料
2025.9.16 14:22浏览: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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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深圳市龙华区发布流动摊贩综合治理新规,在民治、福城街道试点划分“严禁区、管控区、疏导区”三类经营区域,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更为重要的是公布“流动摊贩管理规则”,明确申请准入、摊位分配、日常管理等重要规定。
以民治、福城街道为试点,系统开展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拟划分以下三类流动摊贩经营区域。
其中——
严禁区(红色):全时段禁止流动摊贩经营;
管控区(黄色):结合居民需求和管理实际,允许在特定时段和区域规范化经营;
疏导区(绿色):专门规划的经营区域,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在规定时段及划线范围内规范经营。
除管控区、疏导区外,其他区域原则上均为严禁区。
为兼顾居民生活需求与城市秩序维护,对流动摊贩的经营活动实施全链条动态闭环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和谐文明的城区环境秩序。具体规则如下:
1.申请准入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本街道辖区居民(提供居住证或社区居住证明),禁止跨街道流动经营。申请人向所在街道提交摊贩经营区域准入申请表,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确填报经营内容、经营时段等信息。
2.摊位分配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街道根据经营区域摊位供需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分级分类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摊位分配,向流动摊贩经营者发放登记卡及摊位二维码。
3.日常管理
街道与流动摊贩经营者签署摊贩经营承诺书,经营者承诺诚信守法,自觉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社会责任,落实“摊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安全)。所属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对经营区内摊位的食品、卫生、安全等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管,并对摊位撤销或存续进行动态评估,违规经营者将予以清退。在严禁区内,经文明劝导后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依法依规采取罚款、没收相关物品及经营工具等措施。
为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公正透明、规范有序,我们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全程参与监督,对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