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楼市大事
2026.2.15 19:24浏览: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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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套数信贷认定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房源信息发布等关键领域推出8项精准措施,
全方位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市民安居需求。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方面,新政大幅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并放宽相关申请条件。
此次《措施》明确,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家庭(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升至90万元;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家庭(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
同时,加大人才扶持力度,对于Ⅰ类人才购买首套、二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升至150万元、家庭(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从1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对于Ⅱ类人才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也有20~30万元的提升。
此外,“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申请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的唯一住房”的贷款条件。此项措施将惠及更多有置换需求的市民,有效降低购房资金压力。
优化住房套数信贷政策认定标准,加大金融支持与监管力度
在住房套数信贷政策认定上,新政打破以往全市统一认定的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县(区)认定住房套数。
此前,我市住房套数认定以全市范围为单位,居民家庭在本市内有住房的,再购房均按二套及以上认定。
此次优化后,《措施》明确居民家庭成员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名下无住房的,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按首套认定;多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若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已有成套住房,套数认定可核减1套,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化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业内人士表示,此项措施大幅降低了改善型、刚需型家庭的购房门槛,尤其利好跨县区置业人群,将进一步释放置换需求。
此外,新政在住宅品质、金融支持、房源监管等方面也实现全面升级。相较于以往侧重需求端刺激,此次《措施》更加注重“供需双向发力”。
一方面加大对高品质住宅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商品房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架空层、阳台、飘窗等计容标准,引导企业优化产品设计、完善配套设施,满足市民对“好房子”的需求;
另一方面,加大金融支持与监管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个人住房信贷模式,推出适配无房青年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措施》还提出,房企可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延至商品房首次登记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解除前缴纳,从而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激发企业开发活力。
同时,《措施》提出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逐步推进现房销售制等,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