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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7个旧改用地集中获批,涉居住、商业、交通等多重配套

规划先锋

规划先锋

2026.4.3 10:40浏览:9078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多个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获得建设用地批复,涵盖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单元等7个项目。


这些项目分布在园山、平湖、坪地、坂田四个街道,总用地面积达74464.89平方米,将进一步优化片区空间布局、激活存量土地价值。


获批用地用途包括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交通设施用地、地下停车场(库)等。



具体来看一下列表前三个项目


1、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开发建设用地,此次批复的用地面积29824.48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2010年4月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2023年10月26日项目发布规划公告。


大福旧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面积为79268.1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为73891.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44560平方米(含零星用地2857平方米),规划容积为253639平方米。


 住宅建筑面积:224201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0678平方米)

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750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21938平方米




△ 龙岗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区域规划图


2、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二期用地面积为14100.58平方米,由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批复时间2025年11月25日,批复文号深龙府复(2025)53号。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2018年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大承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于2021年2月9日发布规划公示,2021年6月29日发布规划公告。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8642.4㎡,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1833.6㎡(含划入零星用地357.4㎡),规划容积489530㎡,规划容积率6.0


2023年1月20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确认为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项目二、三期实施主体确认为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朋澄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40%。


3、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批复用地面积14401.00平方米。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2012年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项目于2021年2月9日发布规划公示,2021年7月7日发布规划公告,并于2025年4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发布三次规划修改公示。项目拟拆除用地面积29581.7㎡,拟开发建设面积14401㎡,规划容积106093㎡,规划容积率7.37


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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