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媒体
2026.9.16 09:52浏览: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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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指研究院
8.28新政实行,在新模式下,开发实行项目公司制,融资基于项目情况,项目公司挑大梁。新政对项目层面融资的影响最为直接、也最为根本,项目层面可以利用14种融资工具,要充分利用融资工具特点,包括债权类、权益类及证券化工具等,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集团层面融资要穿越主体困局,向资本市场与存量要资金,新政后可以利用19种融资及增信工具。
新模式:开发项目公司制,融资基于项目情况,项目公司挑大梁
2026年8月28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集中出台“8·28新政”系列文件,从销售、信贷、再融资三大环节对房地产基础制度进行了系统性重构。新政以“优先现房销售、开发贷主办银行制、融资从主体信用转向项目信用”为核心,宣告“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旧开发模式正式终结。
对于融资端,新政实现了两个维度的深刻切换:在项目层面,融资由“集团综合授信+预售资金前置垫资”转向“单一主办行+全口径资金封闭+项目资本金”;在集团层面,由“集团主体信用背书、风险内部传导”转向“项目公司制下的风险隔离、信用单元下沉”,并同步扩容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
表:“8.28新政”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综合来看,“8·28新政”在机制上同步切换:住建部门确立“项目开发公司制”(经营单元项目化);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确立“主办银行制+资金封闭”(资金与融资单元项目化);证监会推动“融资从主体信用向项目情况转变”(信用单元项目化)。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信用、融资、资金、经营单元同步向项目层级下沉,形成“项目自治”取代“集团担保”的新体制。
项目融资:应用债权类、权益类及证券化工具等
新政对项目层面融资的影响最为直接、也最为根本。旧的预售制度下,购房人的首付与按揭资金事实上承担了期房“前置融资”功能,相当于为开发商提供了约占开发总资金近半的“无息垫资”;新政将这一功能整体拆除,购房资金退出开发融资链条,缺口由股东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发贷补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6年前7个月房企到位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占比约44.6%(约2.04万亿元),这部分“前置无息资金”在新规下转化为竣工后的销售回款。
表:项目层面资金来源结构变化
注:占比为基于政策含义的示意性测算,用于说明结构变化方向,非精确统计口径。
新政后核心变化在于:项目层面融资的“资金占用周期”显著拉长,同时“融资成本与结构”发生重构。开发贷期限由传统约3年延长至最长期限5年(预售)/7年(现房),首次还本节点延后至竣工备案后,平滑了建设期内现金流压力;而预付资金功能被移除后,项目对自有资金实力和主办行资金封闭管理的依赖显著增强,信用定价从“集团规模”转向“单项目合规性与现金流能力”。
表:项目层面融资:新政前vs新政后对比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项目层面的融资调整建议:一是,主办银行选择:优先选择具备“开发贷+监管账户+按揭”一站式服务能力的国有大行或股份制银行,争取牵头组建银团以分散风险。二是,资本金前置规划:新政下回款周期明显拉长(封顶预售→主体结构封顶;现房销售→竣工备案),单项目自有资金占用增加约 30%-50%,必须在拿地阶段即做好资金计划。三是,按揭回款节奏管理提前:与主办银行沟通竣工备案节点,确保按揭资金及时归集并解除监管额度。四是:现房销售准备:对新出让土地及已出让未取规划证项目,提前布局“好房子”产品体系与现房展示能力,提升现房去化效率。五是,充分利用多种融资工具,包括债权类、权益类及证券化工具等,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表:新政后项目层面14种融资工具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三、集团融资:善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
集团层面融资变化的核心是“信用锚点”的整体下移。新政通过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与以项目为载体的资本市场融资,将集团与项目在制度层面隔离,破解了“集团爆雷→项目烂尾→购房人受损”的风险传导链条。对集团而言,信用、融资、资金、经营四个单元同步向项目下沉,意味着单纯依赖集团主体资质的融资模式难以为继。
表:集团层面融资:新政前vs新政后对比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集团层面融资建议:穿越主体困局,向资本市场与存量要资金。一是,善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寻求上市平台再融资、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并购重组等股权工具,补充资本金、修复资产负债表。二是,推进持有型物业证券化:对租赁住房、城市更新、商业地产等成熟运营存量,通过REITs、CMBS/ABS盘活资产、回收现金流,实现“开发+持有+运营”轻重结合。三是,布局经营性物业贷与城市更新贷款:作为唯一清晰的增量融资赛道,重点支持自平衡的城市更新项目,是房企转型的重要资金方向。四是,剥离主体依赖、重塑信用叙事:从“集团担保”转向“项目自治”,通过项目化、透明化的信用展示重建融资信任,尤其对公开市场发债通道受限的主体尤为重要。
表:新政后集团层面19种融资及增信工具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房企策略建议:确保现金流安全,升级业务结构,重塑商业模式
面对“8.28新政”从销售、信贷、再融资三大环节对房地产基础制度重构,房企需加快适应制度变革,制定详细的短期、中期及长期的应对策略,确保企业尽快适应新制度环境、新市场环境。
短期策略:确保现金流安全垫。一是,盘活存量项目:对在建在售项目逐一做“封闭账户+主办银行适配+期限匹配”重检,确保每笔开发贷资金流向合规。二是,暂停高溢价拿地:新政下回款周期明显拉长,杠杆拿地风险显著上升,未来1-2年拿地策略应回归核心城市优质板块。三是,集团风险隔离:通过法人结构、项目公司股权调整,将单项目风险与集团风险切割,避免任一项目逾期触发集团流动性危机。
中期策略:升级业务结构。一是,向“好房子”转型:抓住现房销售政策窗口期,专注建设高品质住宅、绿色建筑、智慧社区,差异化竞争。二是,经营性业务转型:加大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养老地产、产业园运营等经营性业务比重,为REITs退出铺路。三是,代建/轻资产输出:利用品牌、设计、运营能力,向中小房企输出代建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
长期策略:重塑商业模式。一是,从“开发销售”到“开发+运营+服务”三轮驱动:REITs提供退出渠道后,集团可以从一次性销售模式升级为长期持有运营模式,提升ROE稳定性。二是,构建“项目基金化、资产证券化、资本上市化”三层资本市场对接能力:把每个项目当作独立资产,把每个资产都可证券化,把组合证券化推上REITs或公司债。三是,产品力与品牌力是终极护城河:新政下行业出清加速,集中度提升、利润率压低,唯有真正具备产品力、成本管控力、运营力的房企方可胜出。